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信是为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
integrity
HOME
ABOUT
PRODUCT
NEWS
CASE
law
TEAM
CONTACT
你的当前位置:
最新动态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定罪量刑
来源: | 作者:yanganlvshi | 发布时间: 2021-08-20 | 2355 次浏览 | 分享到: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定罪量刑


案例简介

2016年,A通过某一墙上的小广告电话,以几百元的价格购买了3支改装射钉枪及一盒射钉弹和半斤铁砂。直至被举报,A用其购买的射钉枪仅打过几次水瓶就一直未再使用,之后A便将3改装射钉枪与其祖父留下的火药枪一起放置家中。2021年某月,A被举报至其所在地的派出所,A被拘留、逮捕,起诉。

律师说法

根据《枪支管理法》对枪支的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枪支鉴定进行了具体的规范,案件中A所持以火药为动力的改装射钉枪及火药枪已达到刑案枪支的标准。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它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非法持有枪支罪情节严重。本文案例中A持有支以火药为动力的改装射钉枪及一支火药枪,已达到《解释》中的情节严重”。

法院判决

A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法院判处其两年半的有期徒刑。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