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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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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承担赡养义务?
来源:
|
作者:
yanganlvshi
|
发布时间:
2017-08-17
|
333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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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承担赡养义务?
一、案情简介
毛某华和李某芳于1995年3月28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李某芳系再婚。李某芳与前夫育有一女谢某春,离婚后由李某芳抚养谢某春。李某芳与毛某华结婚后,带着谢某春与毛某华共同生活,当时谢某春年仅1岁多,由毛某华和李某芳夫妻俩人共同抚养,直至其出嫁。2012年,毛某华患上了甲亢、冠心病、肺心病等疾病,丧失了劳动力。 2016年,毛某华又患上精神疾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李某芳于2012年以后去上海打工至今未归,其继女谢某春在外务工,但是从对毛某华未尽到赡养义务,毛某华弟弟多次联系谢某春,但是她都不接听,于是毛某华遂诉至法院,请求处理。后本案在法官的组织下进行调解,谢某春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向毛某华道歉,并愿意每个月支付毛某华生活费800元,并且每周至少去医院探望一次。
二、律师观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致。具体到本案,谢某春随其母李某芳与毛某华长期共同生活,接受毛某的抚养教育,与毛某之间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其对毛某华负有赡养义务。现毛某华身患疾病、生活困难,且谢某春已成年,具有赡养能力,应当履行对毛某华的赡养义务。
三、典型意义
本案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老人赡养工作是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继父母的赡养问题更加复杂。当前社会中存在很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较为敏感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继父母子女的关系性质,适用有关法律对继父母子女关系进行全面调整,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必须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针对继父母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应该不断分析新情况、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及时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老人安度晚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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