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信是为人之道,法乃治国之本
integrity
HOME
ABOUT
PRODUCT
NEWS
CASE
law
TEAM
CONTACT
你的当前位置:
最新动态
售假茅台难逃责,退一赔十有法理
来源: | 作者:yanganlvshi | 发布时间: 2026-01-13 | 101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情简介

     2025年12月,王某于抖音商城广州惠某公司直播间,以2888元的价格购得两瓶53度500ml装飞天茅台酒。收货后,王某因对商品包装存疑,通过贵州茅台有限公司官方防伪溯源APP对酒瓶NFC芯片进行验证,最终确认案涉两瓶茅台酒均为假冒产品。王某随即要求惠某公司提供案涉假冒茅台酒的合法进货来源,惠某公司未能予以提供。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惠某公司退还货款2888元,并支付十倍价款赔偿金28880元。

律师说法

本案中,王某与惠某公司之间建立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该网络买卖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为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义务。惠某公司销售假冒茅台酒,且无法提供假冒茅台酒的合法进货来源,未能举证证实假冒茅台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损害赔偿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低于1000元)。惠某公司作为食品经营者,对其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食品,不能证明其来源合法,也未尽到进货审查义务,应当退还货款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赔付十倍价款的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判决惠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王某货款2888元并赔偿王某28880元。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