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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可免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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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可免于起诉
来源:
|
作者:
yanganlvshi
|
发布时间:
2021-05-26
|
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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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可免于起诉
案例简介:
20岁的小付年轻气盛,老刘是一名退役参战老兵,退役后在简阳某小区从事门卫工作。 2019年7月,小付驾车出小区大门,因缴纳停车费问题与老刘产生争执。老刘言语激烈,刺激到小付,导致小付与老刘发生抓扯,过程中小付将老刘鼻骨打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小付被派出所以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侦查。
律师说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付将老刘打伤成轻伤二级,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为维护社会和谐,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利益,律师建议双方和解,小付争取免于起诉,老刘争取免于治安处罚。
案件结果:
律师通过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小付自愿补偿老刘6万元,并对老刘的行为表示谅解,避免了老刘被治安处罚;老刘对小付的行为也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小付因获得被害人谅解而被检察院免于起诉,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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