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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与情人钱财 妻子有权要求返还
来源: | 作者:yanganlvshi | 发布时间: 2021-04-20 | 280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丈夫赠与情人钱财 妻子有权要求返还
    案情简介:
    张某与王女士系网恋,双方于2018年12月登记结婚至今。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多次发生争吵。2020年,张某与杨某相识并开始婚外同居,于2021年1月生育一女。张某自2020年开始陆续通过银行、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杨某共计50万元。王女士在发现张某的出轨行为后,认为张某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夫妻感情,而且张某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共有的巨额财产给付与其有不正当关系的杨某,侵害了王女士的合法财产权益,故一纸诉状将张某、杨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张某给付杨某款项的行为无效,并判决杨女士返还。   
    庭审中,杨某抗辩张某向其转账的款项系张某偿还其借款和用于支付孩子日常开支的费用,不存在赠与法律关系,不应返还。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与王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多次转入杨某账户,该种行为性质应认定为赠与。从杨某提供的证据看,并不能证明张某向其转账的款项系偿还借款,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基于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杨某非法同居的事实,张某未经妻子王女士同意赠与杨某钱款,侵犯了王女士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为无效。因此判决杨某返还王女士55万元。        
    律师说法:
    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张某向杨某转账的金额远远超过了正常的日常生活开支,且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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