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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他人死亡 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 | 作者:yanganlvshi | 发布时间: 2019-11-04 | 3626 次浏览 | 分享到:

行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他人死亡

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基本案情

2017年2月17日,被害人罗某驾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成都市锦江区某路段处时,遇行人即被告人陈某由其行驶方向从左向右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机动车道,造成被害人罗某所驾车与被告人陈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被害人罗某、被告人陈某均受伤,后被害人罗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于2017年2月28日死亡。经认定,被告人陈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罗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典型意义

我国现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旨在保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的安全、顺畅、稳定。对交通中参与人予以刑法规制,在于强化交通参与人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意识,外化规范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本案中,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他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判处交通肇事罪,应无疑议。司法实践中,需明确行人属于交通肇事罪主体、通过案例确立示范样本,以更好规范“闯红灯”“翻越隔离栅栏”“中国式过马路”等行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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